“冒充”行政执法 街道办事处被责令整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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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09:58 沈阳晚报 | ||||
王大局摄本报讯 (记者李帅通讯员张大鹏)6月30日,本报对文化路立交桥桥下马路市场内存在假行政执法人员一事进行了曝光,沈河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下设管理所的人员“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引起了广泛关注。当日,执法局的领导作出了严肃处理的决定,对文化路街道办事处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必须拆除服装上的“行政执法”的标识和肩章及车辆上的“行政执法”字样。 就开办这一马路市场已经得到沈河区相关部门批准的说法,记者采访了沈河区市场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孙元直告诉记者,市场办没有批准在文化路立交桥下办马路市场;目前,市场办已责成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取缔这一违规占道市场,将收取业户的摊位费全部退回,已摆设的摊床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收回,如果今后该市场出现反弹,市场办将联合执法部门坚决取缔。 当日下午,执法人员来到沈河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后,要求就此事见办事处的主管领导;而这里的工作人员却表示办事处的领导都出去了。执法局指挥中心的金明主任当即表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下设管理所的人员身着行政执法制服、佩带行政执法标识、开着标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车辆是违章、违法行为。首先,该街道办事处违反了沈阳市政府的有关规定,随意在马路上开办马路市场;其次,私自对业户进行收费;最后,冒充“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给“行政执法”带来了相当坏的社会影响,必须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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