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万元买回一堆破烂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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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03:20 辽沈晚报 | ||
“文物”骗子被判5年 本报讯 记者王晓倩报道 “我们这儿有从三峡出土的皇宫里的官窑瓷器!保证真的文物……”如果在大街上,您听到这样一句话,会轻易相信并出资购买这所谓的“文物”吗?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做出了终审裁定。欲以仿制文物骗取钱财的江西人罗金祥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罚款。骗子终于进了大牢,本报也在此提醒广大收藏爱 葛先生2002年6月27日在和平区办事时,在街边的摊贩手中买了一块玉。这时旁边就围上四五个外地口音的男子。“您是不是喜欢古玩啊?我们那儿有古董,真的,看看去吧!”两个男子拉开车门径自上了车。葛先生与这两人到了北站某宾馆,买下了这两名男子手中的两个瓷碗。第二天,葛先生特意跑到有关文物鉴定机构,经过鉴定得知这两件古董都是真品。随后陆续又有当天他见过的几名外地人与他联系,他花23万余元购买了多件瓷器古玩。 2002年7月2日,葛先生想把自己后几次购得的部分古玩捐到辽宁省博物馆,然而鉴定发现竟全部是赝品!7月2日下午,骗子罗金祥主动打来了电话:“大哥!我这儿还有些三峡出土的皇宫里用的官窑瓷器,你还要不?我在沈阳市物贸中心宾馆1115房间,你来看看吧!”葛先生带着几个朋友赶赴该宾馆。与罗金祥达成了以15万元购8件瓷器的协议。葛先生表示自己随身没带太多现金,要罗金祥随他去取。就这样,葛先生一路将车开到了派出所。 2002年11月21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罗金祥犯诈骗罪。罗金祥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罗金祥提出的“我的行为是买卖讨价还价,不是诈骗罪”的说法不予采纳,昨日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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