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背景音乐体现人文精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04:51 中国青年报 | ||
陈俊丰 据6月29日《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出资5万元购置了音响设备,并通过法律途径接洽音乐版权的问题,在全国法院中率先在立案大厅使用背景音乐。有人立即在媒体,批评这种尝试:“明明知道立案人心里想的是什么,法院不在改善办公的硬件上下功夫,却把注意力放在放松立案人心情上。采取听音乐的方法来缓解立案人心情,说白了是 笔者不同意这样的观点。 据医学研究,柔和、舒缓的音乐能有效地缓解人的紧张心情,甚至在发达国家出现了用音乐当“药物”的特色专科门诊。实际上,在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小小音符,在我们国家有待推广。 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衙门阴森可怕”说法的影响,老百姓对上法庭打官司常有丢面子、闹心、揪心等不舒服的感受。我国的司法改革正是考虑到这些因素,积极倡导备受现代法治国家推崇的司法人文主义,在确保效率与公正,实现法律正义的基础上,具体制度设计上尽量考虑司法与人性的融合,尽可能降低当事人的诉讼压力。在英美等普通法国家,法官在法庭的墙壁上挂满了怀旧照片、艺术版画、名言法语等,其中一个作用就是给严肃、森严的法门重地些许平和、宽松气氛。应该说,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在这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并注意到背景音乐知识产权保护等细节,其积极意义无疑值得肯定。 由于诸多原因,我们的司法机关,少数司法人员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与法律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甚至在个案中表现令人民不满、愤慨。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对个别司法腐败的痛恨,就任意怀疑全体司法人员的职业操守,完全否定司法改革的诚意,抹杀大多数司法人员的敬业精神。这样既不能以理服人,消极作用也十分明显。 司法权威,是兑现法律正义的一个重要基础,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司法没有权威,法律就成为摆设,法治更是空谈。而司法权威的构筑,除了司法机关、司法人员应信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定程序、杜绝司法迟延外,还有赖于全体人民的呵护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大众传媒、时评言论在进行舆论监督的同时,更要注意司法评论的客观性、逻辑性、专业性,这体现了一种社会责任感,一种法治意识。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