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身上下都是伤(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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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08:03 潇湘晨报 | ||||||
派出所称民警“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 6月28日凌晨4时左右,湘乡市栗山镇新丰村40岁农民邹中良被该镇派出所民警带至该所盘问,第二天晚上7时许离开时浑身伤痕。邹中良说,派出所民警在对他进行盘问过程中刑讯逼供。 邹中良:派出所内受尽折磨 昨日下午,记者走进邹中良家时,邹正躺在床上打点滴。邹举着双手给记者看,他双手腕有一圈乌黑色的痕迹,同时还有不少小水泡。邹说,这是因为手铐戴得太紧太久造成的。在邹中良颈部右下方,有6个很明显、看上去类似针眼的红点。这些红点上下各有3个,成平行直线排列。 邹回忆,在警察对他十几个小时连续盘问时,他双手一直被反铐着,并长时间跪在地上,其间只有十几分钟的休息,他曾几次将小便拉在身上。邹中良告诉记者,颈部这些针眼是一位叫李剑的民警用牙签扎的,牙签还曾扎在他乳头上。“实在痛了,我就叫喊,后来警察就用一块抹布塞在我的嘴里。”记者仔细查看其乳头时发现,其上的确各有一个黑色的针眼。 邹中良说,由于长时间跪在地上,他的双腿至今仍感觉有些麻木,行走时感到有些艰难。在双腿的膝盖处,是两处对称且大小相似的圆形伤痕。除以上伤痕外,记者还在邹的背部及其他身体部位发现了一些伤痕。 据湘乡市人民医院为邹治疗时提供的病历:邹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需住院治疗。但邹没有住进医院,因为家境困难。邹中良说身上的伤是次要的,而心理上的伤才是最重要的,因为这一切将令他终生难忘。 据邹中良的弟弟说,当时邹中良被关在派出所二楼的一间房子,家属们想上去看他,但被拒绝,因此无从了解房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栗山镇派出所民警为何要对邹中良进行盘问?邹说,三更半夜被带到派出所后,他才知道警察找他是为了一桩盗窃案。他说他没有参与此案,因此刚开始照实说自己不知道,后来实在受不住了,就违心编了一些假话,说自己参与了偷盗。邹于是带着民警前往寻找,但邹说“本来就没影的事,让我到哪去找呢?”回到派出所后,邹说自己又被关了起来。 派出所:民警没有刑讯逼供 记者随后来到了栗山镇派出所,该所所长万连庆说,该所在对邹中良进行盘问的整个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法的行为”。 万连庆说,该所在侦查一起重大盗窃案过程中,发现邹中良有重大作案嫌疑。28日晚,他率6名民警前往邹家抓人。在亮证后,遭到邹家人的阻挠。邹的爱人在短时间内叫来了不少当地群众。一窝蜂赶来的群众试图阻拦警察带人,当时就发生了纠纷。 万称,邹中良事后在接受盘问时,承认他在被抓时的确使用了暴力袭击执行任务的民警,邹身上的伤痕应该是在那个时候造成的,这个过程使该所几位民警也受了点轻微伤。回到派出所后,盘问工作立即开始,但民警绝对没有对其实行过一丝一毫的刑讯逼供,连他的指头都没碰过。万认为,邹中良之所以诬告民警,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逃避责任。因为,邹被人担保并离开派出所后,怕再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责任。因为,“邹中良至今仍是该案的重大嫌疑人”。 记者见到了邹中良在该所留下的3份笔录。经他本人签字画押的笔录确实留下了自己参与偷盗和是日晚袭警的一些情况。当记者问及邹中良膝盖上的伤痕以及乳头上的针眼是怎么造成的,这位所长未做回答。至于颈部的伤痕,万连庆说是邹“出去后自己弄的”。 湘乡市公安局对此极为重视,已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本报首席记者 常 乐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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