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省城经济发展清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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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10:01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7月1日讯(通讯员 祁云奎 记者 董震)今天从济南市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济南市法院将向“执行难”开刀,同时制定相关措施,为济南市的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这些措施分别是,在依法严惩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同时,严格区分违法与犯罪、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违纪与违法、失职与渎职、重罪与轻罪、检举失实与诬告陷害等的界限; 对“执行难”,法院将灵活采取债权转股权、劳务抵债、无形资产抵债、执行和解、分期执行等方式,为企业生产和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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