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殴打猥亵一女八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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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11:20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 王京生 王姝 特派辽阳记者安丹报道 辽阳一男子因为与妻子离异,而怀疑妻子的一位女朋友从中作梗,竟采取拘禁、殴打、猥亵的手段,对前妻的女朋友进行了长达8小时的蹂躏,而且以拍摄裸体照片相威胁。昨日,犯罪嫌疑人宋某因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敲诈勒索罪被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3年6月2日,宋某(35岁)因与妻子感情不和而离婚。他发现妻子经常和女友刘某 6月15日,宋某购买了玩具枪、手铐、用酱油兑水冒充硫酸,准备了刀和铁链等作案工具,并将其家里卧室窗户用被挡上,房间内的电灯用硬纸壳罩上,精心布置了一个“刑堂”。次日下午3时许,宋某找到了刘某,请她到家里做客。因刘某与宋某早就结识,又是老同学,于是刘并未在意,就随宋某一同上了楼。进屋后,宋某便对刘某的眼部打了一拳,拿出手铐铐住刘某的双手,又用铁链将刘某的双手吊在室内隔板的立柱上。宋某将刘某的衣服扯到脖子部位,把她的下身脱光,用事先准备好的刀拍在刘某的乳房上问:“你为什么帮我前妻在外面联系男人?”他还拿出假硫酸让刘某看,说这些都是为她准备的,因刘某不承认有这种事,于是宋某就用刀把、有线电视线打刘某,将其头部、腿部、后背、肩部打得红肿起来,更为残忍的是,宋某感到打得不解恨,竟用烟头、打火机和点燃的香烫刘某的下身,致使刘某下体流血。 由于宋某采用极端手段长时间对刘某进行殴打、侮辱,刘某不堪忍受折磨,违心地承认给其前妻介绍过男友,此时宋某更不肯善罢甘休,又用照相机拍摄了刘某的裸体照,然后逼迫刘某写下两万元的借条,告诉刘某:“你把钱拿来我就把照片还给你,否则我就拿着借条天天找你要。”刘某被宋某残忍蹂躏了8个多小时后,才被释放。刘某而后报警,警方将宋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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