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隆“野味”买得又野又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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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12:28 云南日报 | ||
6月16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严禁违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严厉禁止宾馆、饭店、餐厅等场所出售以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为原料的食品;“对专门经营野生动物或企业名称中有野味店等字样的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擅自在店名和扁牌中使用野味等字样的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罚。”易隆是个“野味”名气很大的地方,记者昨日来到了这里采访,发现这里还在打“野味”招牌,仍在卖“野味”。 当天下午,记者一行3人驱车来到位于昆明至曲靖的昆曲高速公路易隆“野味”一条街采访,在高速公路的两边分别有一排饭店,有将近20家饭馆。记者一一查看,发现招牌上还有“野味”字样的饭馆占一半左右,从外表看,这些饭店虽对招牌作了一些处理,但并不彻底,比如有家饭店将招牌上的“野”字去掉了“予”,远看像个“里”字,近看仍能清晰地看出是个“野”字;有家饭店用漆把“野”字涂黑,但从整个招牌来看,仍能清楚地知道这是一家“野味店”。此外,多家饭店门头招牌上的野兔、野鸡、野鸭、麂子等野生动物图案仍未被去掉,这些“奔跑”的动物明明白白地告诉过往的人们这里还在卖“野味”。而最能说明问题的除了招牌外,是关在铁笼里的野鸡、野鸭、野兔等野生动物,这些“活广告”还在吸引着过往人们的目光,招揽着生意。店主对卖野味也毫不掩饰,他们告诉记者“野鸡、野鸭50元一只,带走最低40元。”按省政府的通知要求,这些行为都是严令禁止的,望有关部门对此进行处罚。 丁强 范春荣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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