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就该无休止奉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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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12:3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程友华)6月28日,笔者走访松藻煤电有限公司下属某矿时,正逢一位“十佳班长”与该队领导为劳动报酬问题发生争执。这位班长说:“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保质保量完成了当班生产任务,就该得到应该得到的报酬。”可这位领导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是‘十佳班长’又是矿上明星,应该带头讲奉献哟!”一句话让这位班长十分不解:难道先进人物就该无休止奉献吗? 围绕这一话题,笔者随机采访了部分职工。一位班组职工认为,先进人物固然应当带头倡导无私奉献精神,但先进人物毕竟是人,是需要生活必备物资的人,如果他们付出后连购买生活必备物资的报酬都不能保证,你说谁还愿意去奉献呢? “但我们提倡奉献、鼓励奉献,不能只盯着先进人物,不能把奉献当作是先进人物的‘专利’,何况法律政策并没有规定先进人物只有奉献没有获取的义务。”调查了解中,许多职工认为,我们提倡奉献、鼓励奉献首先就应当由企业经营管理者带头示范,要让人们看清楚我是怎么做的,切不可拿“荣誉”压人,让先进人物背上思想包袱,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做说服教育的思想工作,使之感受到地位上的平等、人格上的尊重。切不可贸然动用行政手段,否则口不服心不服难保不生事端。 那么,付出与回报该不该划上等号呢?有观点认为,这要根据《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界定,比如企业内部发生了危及企业生存发展的火灾水患等,需要紧急救助时,作为职工是责无旁贷的。除这类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通常情形下劳动者付出后应该有所回报。即使企业不能给予一定报酬以示回报,至少在工作开展前应当给劳动者有一个明确的交代,使劳动者明白来由甘愿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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