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伪造身份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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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12:42 新闻晚报 | ||
张某被免予刑事处罚 本报讯 上海某出国中介公司项目部经理张某“因公”伪造了3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构成犯罪。日前,静安法院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一审判处张某免予刑事处罚。 张某在一家中介公司从事出国留学中介,并担任公司德国项目部经理。2001 年7月, 今年1月份,张某办妥了3张伪造的身份证。2月,德国学校把3人的学费退回到上海的银行。同年3月,张某在办理退款过程中,被银行发现身份证是伪造的而案发。法院认为,张某在公安机关盘问阶段,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遂从轻判处。(李鸿光杨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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