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例家暴索赔案结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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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12:4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记者李国)重庆市首例家庭暴力索赔案日前结案,毒打妻子的丈夫被判赔钱3000元,法院准许两人离婚。 2000年10月,小萍(化名)认识了陈勇,一个月后即结婚。婚后,两人口角不断,陈勇常常打骂小萍。2002年,饱受皮肉之痛的小萍被迫到外地打工。2002年8月3日,陈勇因小萍执意不回家,竟在公交车上对妻子施暴,直至有旁人报警,小萍才得以脱身。经小萍在医 忍无可忍的小萍一纸诉状递交到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要求陈勇赔偿人身损害费10000元,并判二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审理后认定陈勇确实有家庭暴力实施行为,并造成妻子肋骨骨折。而且,这一行为还发生在公共场合,性质十分恶劣。一审法院判决:陈勇给予小萍损害赔偿金3000元,同时判决二人离婚。 陈勇不服上诉。6月中旬,重庆市一中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官称,这例案件的审结标志着重庆市反家庭暴力已经走出了“家庭暴力即家务事”的误区,为所有受害者指明了方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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