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东坊车管会出台新规矩 要存摩托车 丢失不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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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7:0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军利 实习生 王豹车棚屡屡失窃,车管会情急之下出台新规矩:“遭遇抢劫,不予赔偿”,小区居民犯疑惑。 7月2日上午,记者接到西安市朱雀东坊小区居民吉先生反映,他的摩托车一直存放在该小区1号车棚内,7月1日是交保管费的日子,不料收费人出示的票据上的一块红色印章却让他犯了嘀咕,上面印着:“遭遇抢劫,不予赔偿”。吉先生想,收了保管费,丢了车却不予 吉先生认为,车辆在车棚内屡屡失窃,车管方应在安全防范上下工夫,以杜绝漏洞,而不应以签订“不平等协议”的方式为自己免责。 朱雀东坊车管会禹主任就此事告诉记者,3月份以来,小区11个车棚多次失窃,差点危及看车人的生命,直接损失2万多元,即使按一半给车主赔偿,车管会也拿不出那么多钱。出台“遭遇抢劫,不予赔偿”的协议,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目的就是劝阻居民,尽量把车辆存到更安全的地方。 对吉先生提出的加强防范措施的建议,禹主任一口回绝:“车管会不具备那个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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