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9户业主联名炒物业鱿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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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8:38 时代商报 | ||
新世界(沈阳)公司在开发时设计为同城档次最高,但入住后却发现“质价不符”——289户业主联名炒物业鱿鱼以平均价格4000多元一平方米的高价买来的花园小区房屋,被许诺住宅区内建有按香港高档标准设计的大型豪华业主会所,有健身设施、游泳池等,物业收费标准则为沈城同档次最高——每月每平方米1.5元。本以为能就此享受到同样“特级”物业管理服务的新世界花园朗悦居业主们却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2003年6月31日和7月1日,上百位新世界花园朗悦居的业主们第一次走进了和平区民庭法庭,法庭辩论尽管被物业公司因 物业:依《业主公约》索要每个业主每年两千元新世界(沈阳)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起诉状中诉称,自从沈阳市新世界花园小区朗悦居的业主在2001年4月24日入住后,他们就一直在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但这些业主从2002年起就没有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这样做违反了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法规及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所签订的《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侵害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要求每个业主支付每年近两千元的管理服务费及滞纳金。业主:“特级”付费要求“特级”服务新上任的新世界花园朗悦居(A区)业主委员会王主任一语中的,“服务与收费不相符,态度令我们无法接受。”据其介绍,朗悦居的业主们在2001年入住时交纳了全年的物业费,当时对方的承诺是,住宅区内建一万多平方米的业主会所,24小时保安巡逻、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出于对“新世界”的信任,业主们接受了这个物价部门规定的高档小区特级收费标准,但随后的一切令他们大失所望,年初交的物业费,可直到8月小区内才开始种草坪,收废品的人员随意出入……难道这就是“特级”物业管理?业主曾炒掉业委会主任2002年11月,朗悦居业主委员会成立,在多次与物业的协调、“斗争”中,业主们精诚团结,他们甚至还先炒掉了一位业主委员会主任,原因是常常泄露计划。但反复的协调并没有起到理想的效果,于是,经过业主大会讨论,征得408户居民中289户常住人口的同意,朗悦居业主委员会在6月12日以书面形式通告物业公司,从即日起在法定期限内与我会办理“朗悦居物业管理”移交事宜。正式宣告要炒掉令他们不满意的物业公司。同时发表在新世界物业公司未与业委会签订协议,明确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事宜的情况下,朗悦居业主暂不交纳2003物业费;新世界(沈阳)房地产开发公司本应向广大业主提供的配套设施之一的汽车停放车位、车库,必须尤其安排合理位置、商定合理出租价格妥善解决等六项声明。在庭审当天,记者试图采访作为原告方的新世界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但被拒绝。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主任记者 李欣悦实习生 郑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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