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元执行款让律师当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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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8:49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主任记者 李欣悦 记者 李刚 实习生 张海涛 郑莹莹)老徐为了追回一笔欠款,找单位的代理律师李某将沈阳变压器厂七分厂告上法庭,当这20余万元的欠款追回来后,老徐却一分都没有得到。为此,老徐将律师李某告上法庭。昨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老徐原是辽宁省金属材料总公司贸易处处长,曾与沈阳变压器七分厂的一笔电解铜贸 李某称公司欠其大约137万元的律师费,因为老徐是公司的贸易处处长,那么老徐的钱就是公司的钱,理应作为公司欠其的律师费扣除。老徐看着自己千辛万苦要回来的20万元钱转眼变成了公司欠别人的律师费。 昨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双方就老徐与李某之间有无债权债务关系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如果有,数额多少。省金属材料总公司的代表作为第三人到庭。 朱律师认为双方为沈阳变压器七分厂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合法有效,双方主体资格合法,并当庭出示了省金属材料总公司的两份书面证据以及与李某共同为老徐代理的另一位律师的证言,法庭予以确认。被告李某同时出示了大量与自己有利的证据。和平区法院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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