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首起律师被告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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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8:58 沈阳今报 | ||
律师打赢官司 追来欠款独吞 记者 隋冠卓 核心提示:为索要一笔拖欠债款,老徐找到单位的常年代理律师李烨(化名),将沈阳变压器厂七分厂告上法庭。但当这笔20余万元的欠款执行回来后,老徐却一分钱没有得到 (小标)内部承包 牵出债务纠纷 上世纪90年代,老徐在辽宁省金属材料总公司贸易处担任处长。当时公司实行内部承包,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贸易交流,然后各个处室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老徐这个处长就挑起了全处的大梁,因为负责贸易处,在与外界交流时比较便利,也想给同事们多一点福利,便自筹资金做起了买卖。 在当时与沈阳变压器七分厂做一笔电解铜贸易时,发生了债务纠纷,虽然七分厂陆陆续续还了一些,但最后还是欠了老徐43万元。为此,老徐找到了省金属材料总公司的常年代理律师李烨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向法院起诉七分厂。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确认了七分厂欠老徐本金43万元,利息20万元。本以为官司赢了可以放心了的老徐万万没有想到,麻烦才刚刚开始。 (小标)利息被扣 代理律师成被告 这笔20万元的利息执行回来后,律师李烨并没有直接交给老徐。原来,李烨在做省金属材料总公司代理律师期间,省金属材料总公司有几笔律师费没有付清。省金属材料总公司也承认了此事,但具体数额双方没有核对。李烨称公司欠其大约137万元的律师费,因为老徐是公司的贸易处处长,那么老徐的钱就是公司的钱,理应作为公司欠其的律师费扣除。这下老徐傻了眼,看着自己千心万苦要回来的20万元钱变成了公司欠别人的律师费。 老徐多次找到李烨强调要回来的钱是自己的而不是公司的,但律师坚持认为,这笔钱应该是公司欠自己的律师费,并给公司开具了20万元的发票。多次追讨无效,老徐只好将律师李烨告上了法庭。 (小标)争论焦点 有无债权债务关系 昨天,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老徐这次聘请的律师朱凤池与李烨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双方的争论焦点是老徐与李烨之间有无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有,数额多少?省金属材料总公司的代表作为第三人到庭。 朱律师认为,双方为沈阳变压器七分厂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合法有效,双方主体资格合法:一为自然人,一为律师;并当庭出示了省金属材料总公司的两份书面证据、双方2000年4月3日签订的委托代理执行的书面合同,以及与李烨共同为老徐代理的另一位律师的证言,法庭予以确认。被告李烨同时出示了大量与自己有利的证据。和平区法院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据朱律师介绍,律师被推上被告席的情况并不多见,大部分经过律师行业协会就解决了。据他所知,律师成被告,在沈阳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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