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价不会有大变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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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9:21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根据国家7月1日新出台的《食盐价格管理办法》,食盐价格将实行分级管理。我省物价部门将根据新《办法》,重新研究上报食盐零售统一价格。 据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食盐一直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管理,根据新的规定,食用盐出厂价格和批发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省物价部门将根据出厂价和批发价,核定小包装袋、防伪标识、外包装物的购进成本和分装成本、税金、利润等费用后,制定出相应的 (本报记者 谭启首 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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