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交警”历数司机不文明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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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9:48 沈阳晚报 | ||
沈阳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弥光远是一名从事交通管理工作30多年的“老交警”,7月2日,他以自己30年交通管理的亲身经历,向记者讲述了驾驶员若干不文明交通行为,并予以深刻的剖析。 弥科长介绍,司机的不文明行为主要表现为: 1.“新手上路”:机动车驾驶员驾龄不满3年的肇事率相当高。“新手”与刚刚学会开车的“生手”不同,车开得越来越熟了,容易产生麻痹大意的思想;与那些开了几十年车的“老手”也不同,“老手”见过太多的交通事故,他们是越开越害怕。“半生不熟”的“新手”上路,极易产生交通事故。 2.酒后驾车:今年1至6月,由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平均每个月都有10多起。酒后驾车一出就是大事故。 3.超速行驶:这也是交通事故的隐患之一。 4.逆向行驶、越压黄线:是目前交通违章的主要行为之一。 5.遵警不遵章:有的机动车,路面上有交警时,会认真遵守交通规则;路面上无交警时,就会乘机违章。 6.车不让人、人让车:行人有路权,而且优先,但有的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却不注意避让行人。本报记者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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