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成阶下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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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10:14 汉网-长江日报 | ||
近日,枣阳市人民法院正式公开开庭审理枣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洪斌贪污、非法持有枪支犯罪案件。 陈洪斌现年41岁,大专文化,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他进入公安队伍后,靠着刻苦努力、积极肯干,不久由一名普通警察走上领导岗位,先后担任枣阳市公安局环城派出所所长、交警大队长、公安局副局长。随着职务的升迁,陈洪斌的权力欲开始膨胀,把党纪国法抛 2001年5、6月份,枣阳市琚湾镇个体养殖户郭洪国(原枣阳市市长尹冬桂的丈夫)找到陈洪斌,希望陈洪斌帮忙搞一台变压器。当年8月,陈洪斌找到枣阳供电局的王光明,让其帮忙联系。不久,一台价值6200元的变压器很快从河南省南阳市锦兴变压器有限公司购回。陈洪斌拱手将变压器送给郭洪国后,为冲消该笔开支,安排该队副大队长彭道强,以虚列会议费及进餐费的方式,将送给郭洪国的变压器款在该队财务上予以报销。 从警多年,陈洪斌明知法律对枪支管理有硬性规定,但他却违法使用枪支。1997年3月8日,环城派出所从枣阳市外贸公司金穗门市部依法收缴猎枪、气枪等枪支共计283支,按规定缴获的枪支应当全部上交到局治安科。但时任该所所长的陈洪斌却叫所司机马明国把枪暂放在车库里。过了几天,陈洪斌竟对马明国说:“你把外贸那几支没有拆封的枪拿回去放好,你不要用,也不要送给别人。另外,把那两支气枪,其中一支带瞄准镜的也拿着放那。”遵照“陈所长”的意见,马明国从车库里拿了6支单管猎枪和2支气步枪,藏在小车车箱里。有一次在西郊用气步枪打鸟时,陈洪斌又嘱咐马明国,“你不要把这些枪老放在车里,拿回去放在你家里,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放着。”于是,马明国将8支枪拿回去放在了家中。后来,陈洪斌先后将两支猎枪送给他人。案发后,所有赃款赃物均被追回。法庭将对此案择日宣判。(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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