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苗校长遭党内行政双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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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10:49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文武报道 昨日,鞍山市千山区纪委对“苗苗事件”中校方责任人作出处分决定,宝得小学校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的处分;苗苗的代课班主任老师也受到了长达三年的解聘处分,规定其三年内禁止以教师身分在千山区内所有单位受聘。 千山区纪委案件审理室赵主任说,6月30日,千山区纪委接到宁远镇党委对责任人处分意见的上报材料后,立即核实情况,并找责任人谈话,还为此专门召开了纪委常委会。 事件回放 2003年3月7日下午,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宝得小学8岁的小学生苗苗(化名)课间玩耍时,被人挟持出校园,光天化日下,在学校附近的菜地里遭强暴。3个多月过去了,有关部门一直以案件没有侦破为由,对校方责任人没有及时处理。此事经本报追踪报道后,引起强烈社会反响,校方相关责任人也在报道后的短期内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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