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试工六大“猫腻”揭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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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14:08 新华网 | ||
广州某高等专科学校刚走出校门的小李投诉说,看到某电子公司“提供食宿”的招聘,就糊里糊涂签下了试用合同,没想到上了班才被告知“提供食宿”可不是免费的,每月工资被扣掉了900多元。小李的遭遇并不罕见。昨日,广州市工商部门踢爆了试用期的6大“猫腻”。 “猫腻”一:玩差价 不少公司打着招聘的名义,对刚毕业的学生说月薪1500元,工作几日后,有关负责人便开始“挑刺”,例如:不会说广东话不行,要减500元。有的外地毕业生因为无亲无故,只好忍气吞声地接受了。 “猫腻”二:模糊工资 面对求职者询问试用期薪水的提问,有的单位避实就虚,只给一个含糊其词的答复:如员工“正常工资”1500元,视能力而定给予浮动。等拿工资时,薪水可能比“正常工资”低二三百元。 “猫腻”三:“提供食宿”其实自费 一些单位在招工待遇上,打出提供食宿的招牌。求职者一般会认为,食宿由单位包了,可是等发工资时才发现食宿均被扣钱,且费用不低。 “猫腻”四:截留部分作年终奖 一些公司在招工时声称,平均月薪2000元,但是等到求职者拿到工资时,才发现无缘无故少了500元。公司解释说扣下来的钱等到年终再发,但求职者往往不到三四个月就被解雇,这笔钱根本拿不到。 “猫腻”五:工作性质产生变化 广州某公司招了10余名软件开发技术人员,说好试用期每月1500元至2500元。求职者上岗后方才告知:所有人必须做3个月营销人员,底薪300元加提成。但不少求职者3个月未卖出一台电脑,公司借故“炒”人,还倒扣500元培训费,一些求职者工作3个月可谓分文未赚,还赔了钱。 “猫腻”六:工作时间无限延长 不少单位对外称一天工作8小时,但打工者进去后,每天的工作量必须要干10小时、甚至12小时才能完成。或者经常下班后留下开总结报告会,随意延长时间。不少打工者敢怒不敢言。 (文/汤新颖 陈才兴)(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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