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妇害死公爹骗保险金 为灭口又毒死情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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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16:33 温州新闻网 | ||||
本报焦作讯 昨日,当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千菊平死刑的判决书送到千菊平手中时,千菊平显得很平静,她在两年内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毒死公爹、为灭口又毒死了情人,也许她早已料到了会有这样的结果。 现年36岁的千菊平是修武县常庄村人。2000年1月,千菊平以其丈夫常某的名义给其公爹办理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骗取保险金,同年8月23日晚饭时,千菊平借伺候公爹 之机,将事先准备好的“毒鼠强”放入公爹的饭碗中,致使其公爹当场中毒死亡。后千菊平通过关系骗取保险金33256元。之后,千菊平无意中将此事告知了与其关系暧昧的本村农民常某某,而常某某便以此要挟千菊平,向千索要钱财。为杀人灭口,2002年7月6日晚,千菊平将常某某邀请到自己家中,乘机向常某某酒中放入“毒鼠强”,致使常某某中毒身亡。千菊平将常某某尸体掩埋于自家院内后于次日外逃。当月17日,千菊平被焦作市警方在江苏省丰县抓获。 法院另外还查明,千菊平曾于2000年春盗窃邻居影碟机1部和彩电1台,价值2700余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千菊平故意非法剥夺两人生命,且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决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1万元,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抚养费、赡养费和丧葬费合计32963元。其丈夫常某因犯窝藏、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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