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长与法庭庭长为劝酒打架 一顿饭后齐丢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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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05:18 湖南《东方新报》 | ||
湖南《东方新报》记者钟腾飞、周斌,实习生吴敏艳 7月2日,宁乡县全县政法线中层以上骨干在县政府召开一个特别会议。在这次专题整顿警风的大会上,该县双凫铺派出所所长张浩平被免去其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与他同时受到处分的还有该镇法庭庭长周志波,周志波被按程序办理停职歇岗3个月的处理手续。与此同时,这两人还被分别责成向宁乡县政法委、公安局、法院党组作出书面检讨。 这起在宁乡县引发轩然大波的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张浩平和周志波这两名分别在公安和法院处于中层骨干位置上的干警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庭长所长应邀到老板家“赴宴” 事情还要回到6月5日晚。双凫铺新湘纸厂老板张厚斌是当地名人,办企业多年,家境富裕,与当地各部门头头脑脑都熟得很。当天晚上,张厚斌邀请周志波、张洁平到家中“聚聚”。周志波准时赴约,而张浩平因为有事,直到晚上11时30分左右赶到张厚斌家。 周志波看到张浩平进来,便倒了两杯酒(1两多的杯子),称要“罚酒”。张浩平因来之前已喝了酒,称自己不能再喝了,但碍于情面又喝了半杯酒。周志波看到张浩平只喝了半杯酒,心里有点不快,便玩笑式地拿起张浩平的鞋子丢开。见状,张浩平也拿起周志波的鞋子丢到一边。相互丢了几次后,张浩平便去动手取周志波的眼镜,周志波马上站起来揪住张浩平的上衣,两人顿时扭打到一起。 周志波虽然个子比张浩平高,但却不是刑警出身的张浩平的对手。扭打中张浩平占了上风,取走了周志波的眼镜丢到门外,并一拳将周志波的眼睛打伤,同时,张浩平自己也被周志波划伤了肚皮。整个个程中,东道主张厚斌虽极力劝架,但收效甚微。 自认吃亏的庭长拨打110报警 由于在打架的过程中周志波被张浩平打伤了眼睛,他自认为吃了亏,同时也觉得自己“武功”不及对手。周志波于是操起手机便拨打了110。本来只想打到宁乡县公安局接警中心,让张浩平在公安系统受处理,但他却没料到这一个电话直接打到了长沙市公安局“110”接警中心。 长沙市公安局接警中心接到这样一个报案,感到十分震惊,于是马上通知了市公安局督察大队。督察大队有关人员连夜出动,驱车100多公里,于6月6日凌晨4时赶到事发现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 “这是一起影响政法队伍形象的不光彩事件” 长沙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将调查结果通报给政法委会,引起了宁乡县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宁乡县公安局和宁乡县法院也马上派人对张浩平和周志波之间的斗殴事件进行了详细调查。 调查结果出来之后,宁乡县政法委认为:这是一起发生在政法委内部的比较典型的违纪事件,是一起影响政法队伍形象的不光彩事件,是双方当事人平时学习不够、要求不严、纪律涣散的集中体现,损害了政法队伍的形象。并认定:在事件的过程中,张浩平酒后伤人应负主要责任。周志波到案件当事人家中喝酒,并因敬酒而引发事件,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两人平时是好朋友 记者在双凫铺镇采访中了解到,31岁的周志波是去年下半年调到双凫铺任法庭庭长的,张浩平则是今年年初从中心所---宁乡县大成桥派出所调到双凫铺任所长的。由于两人都是差不多的时间里调到了同一个地方,加上派出所和法庭仅仅是一墙之隔。因此,年龄相仿的他们很快成了一对好朋友。 据双凫铺派出所工作人员苏国良介绍,张浩平平时不爱喝酒,办案的业务能力也强,来之前在中心所任中队长,这次到双凫铺任所长属于提拔重用。不料,刚刚戴了几个月的这顶乌纱帽便因一顿酒饭而被自己一拳打掉了。 而双凫铺法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周志波在到双凫铺任法庭庭长之前,年仅31岁的他已当了四年庭长,业务能力相当强,而且为人和善,对同事、当事人都相当好。同事们均觉得两位年富力强的干部由于这样一件小事受到严厉处分,太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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