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调养老保险缴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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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10:22 扬子晚报 | ||
从2003年7月开始,南京市将按照上调后的养老保险基数缴纳社会保险。参加市级社会保险的各项月缴费基数上限为4082元,下限为816元;自由职业者的最低月缴费数额从上月的155元上调到180元,上限数额为898元。 目前,南京市企业执行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政策为:企业缴纳各单位工资总额的21%,个人承担本人工资的8%。按照最新实行的缴费基数,企业和个人应当缴费的最低养老金数 除南京城区外,溧水县、高淳县的各项社保缴费基数也作了调整,上限分别为2950元和3380元,下限分别为590元、676元。而原江浦县、原六合县缴费基数的下限,则按不低于693元确定。 另外,医疗、失业、下岗、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也按上述新基数缴纳保险数额。新闻链接最低最高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从2003年度开始,南京市最低、最高缴费基数,由原来的按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改为按上一年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计算。2002年江苏省和南京市的在岗职工全年平均工资为16328元,月平均工资为1360.8元。最高缴费数额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4082元,最低缴费数额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816元。2002年度,参加市级社会保险人员的月平均缴费基数为1006元,溧水县和高淳县的月平均缴费基数分别为570元和522元。另据了解,2002年南京市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19148元,溧水县和高淳县为11804元和13523元。而江苏省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13509元。(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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