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涟源高考徇私舞弊案一审判决 花高价请枪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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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11:32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7月4日电(记者刘非小 明星)花高价请来“枪手”,再用钱买通高考监考老师,湖南涟源市一基建包工头为使儿子在高考中“考”上大学,四处打通关节。此案的5名被告人日前被涟源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据涟源市教育局纪检部门介绍,去年已被大学录取的包工头儿子已退回原籍。 法院通过审理查明,2002年1月,涟源市基建包工头张秋文为使其子张某在当年高考时 2002年高考前夕,由龙立志出面宴请了冷水江市安排到涟源实验学校考点监考的罗某、杨某两位老师,并送给每人现金1000元,请求其在监考时予以“关照”。随后,龙立志又请了涟源市2002年高考时任涟源实验学校考点监考员的蓝田中学老师付志斌,送现金3000元。 龙立志还多次宴请担任实验学校考点主任的涟源市教育局工会主席钟伦前和考务组成员、涟源实验学校副校长何汉斌,并分别送给二人3000元和2000元。钟伦前、何汉斌收钱后,擅自调整监考老师市教育局招考中心的滚动监考表,临时安排龙立志和罗某到张某所在实验学校考室监考数学,安排付志斌和杨某监考英语,使何某、刘某的代考行为得以顺利进行。阅卷后,两门课程都得到高分。结果,张某以总分530分被中国地质大学录取。 涟源市法院据此以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钟伦前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龙立志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何汉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付志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张秋文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已上诉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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