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副区长侵吞公款被判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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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17:06 云南日报 | ||
西安市阎良区原副区长仵强侵吞公款25万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现年43岁的仵强曾任西安市阎良区副区长,兼任阎良区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根据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初,陕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出资220万元,阎良区政府出资200万元,修建西阎高速公路阎良段出口引线与阎良开发区主干道连接工程,由仵强和阎良区交通局干部李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仵强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款25万元,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仵强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扣押的赃款8万元和追回的17万元赃款也将发还给阎良区开发区管委会。 新华社西安7月3日电(江雪 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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