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民警杨钢林的凶手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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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17:06 云南日报 | ||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法院3日对袁刚等9名被告人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宣告了一审判决。杀害英雄民警杨钢林的凶手袁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3月22日上午7时许,绍兴市公安局袍江分局刑侦大队长杨钢林在浙江缙云县追捕逃犯时,与在逃的抢劫、盗窃嫌疑犯袁刚发生搏斗,不幸被歹徒持刀刺中身体,仍带伤拼命追赶120余米,终因大失血休克而牺牲。杨钢林后被公安部追授“一级英模”,被浙江省政府 法院经审理查明了袁刚杀害杨钢林的事实,查明袁刚一伙抢劫、盗窃作案20余起,案值10余万元,袁刚的同伙王家生等3人在浙江瑞安,合谋杀死1人并抛尸。法院判决认为,袁刚在抗拒抓捕时威胁、扬言杀人,犯罪意图坚决,且下手凶狠,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盗窃罪名亦成立,故数罪并罚,决定判处袁刚死刑。法院对同案其余8名罪犯也宣告了判决,犯有故意杀人罪的王家生也被一审判处死刑。 新华社杭州7月3日电(徐东良 方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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