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才创业保驾护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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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1:08 石狮日报 | ||
近日,我市出台“引进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奖励办法”,旨在吸引我市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这是记者日前从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人才范围更加明确 此前我市也曾制定过有关引进人才的一些规定,但引进人才工作进展缓慢,各类人才数量不能满足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此次人才引进的奖励办法对人才的范围进行了确认,主要适用的对象包括:我市引进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及我市紧缺的各类专业人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家和省级火炬计划的首位人员或学科带头人,获“发明专利”的发明创造者,并携带“发明专利”到我市领办、合办企业或以技术入股的专业人才与我市非公经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者。据有关人士介绍,这一规定有利于今后我市对引进人才的规范化管理。 保障机制更加完善 《办法》称,市政府专门建设人才公寓,每年提供20套以上经济适用房,人才可参照我市房改政策申请购买,并可办理低息住房贷款。人才凡有居住条件的(包括合法租赁关系和单位提供住房),经申请均可在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人才的配偶及子女可把户籍关系随迁,其子女在本市上学享受与其户口所属区域生源同等待遇,免收借读、寄读费用,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以上人才的子女可降低10分录取到重点高中。人才参加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每年给予1800元以下不等的补助,并可享受一年一次的公费体检。市政府将成立人才投诉中心,投诉中心对违反本规定和有关人才政策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或追究责任。 职称管理更加规范 凡进入我市的人才可由用人单位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办理《石狮市外来人才工作证》,人才凭《工作证》享受办理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障、职称评定、政府奖励及市区乘坐公交车、进图书馆借书、电影院购票等系列优惠。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由市职改办、市非公职改办直接给予考核确认,晋升中、高级职称可免试外语,可按非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技术职务条件评审、考试、考核确认任职资格,并按所获职称相应调整档案工资。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经申请批准可破格推荐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奖励政策更加优厚 凡获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才,政府给予增加一倍的津贴金额。高层次人才在石狮工作期间,每人每年发给5万元的科研补助经费,并可免费租用市政府提供的住房一套,需在石狮安家的可享受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人才在石狮工作并主持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列入国家重点火炬计划,同时用于生产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根据项目评定情况,给予10—20万元奖励;获省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给予5—10万元奖励。人才携带高科技项目、专利成果来石投产、推广,该项目年新增本级财政收入70万元以上的,市政府奖励项目主持人100平方米以上住房一套或10万元;新增本级财政收入150万元以上的,奖励项目主持人100平方米以上住房一套或10万元、小轿车一辆或25万元。同时,市委、市政府鼓励用人单位与人才之间采取技术入股、智力入股等形式,引进开发人才,并逐渐形成企业自身比较稳定的人才队伍。(记者冯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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