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被灌大粪”续:镇干部以侮辱罪名被判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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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2:53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长沙电 本报7月3日A10版《社会扫描》报道了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干部张新国包大粪侮辱老农刘富贵这一事件。昨日上午,刘富贵与张新国在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法庭上相见了。与张新国同坐在被告席上的还有张的同事梅小清、丁国华。经过一天的庭审,法院一审认定张新国侮辱罪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梅小清、丁国华则宣告无罪。原告称不服一审判决,将提起上诉。 (据《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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