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法庭痛打“杀父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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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7:59 三秦都市报 | ||
我省首例扰乱法庭秩序案昨一审宣判 兄弟俩昨双双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 李震平 大道 实习记者 雷蕾 实习生 孙文祥)因在法庭旁听时殴打被告,致使审判活动终止,并损坏法庭相关设施,昨天上午9点半,我省首例扰乱法庭秩序案在西北政法学院进行了公开审判,共有200余人参加了旁听。莲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庭一审判决第一被告人孙权有期徒刑1年,第二被告人孙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2003年2月26日上午10时许,本案被告人孙权、孙强与其亲属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其父孙胜利被赵丹、赵敏强杀害一案过程中,正当公诉人、被告、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业已就坐,当庭法官步入法庭之时,旁听席上的孙权、孙强突然强行冲入审判区,将两名被告踢倒,不顾值庭法警的制止,扑向两名被告,挥拳向其面部猛击,将其脸部打伤,囚服撕烂,且将法庭书记员、桌子推倒,电脑摔坏。当其他警察、法院干部赶来劝阻时,他们置之不理,继续轰闹,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使法庭审判活动被迫终止,庭内的中文速录机、电脑、桌椅等也被损害,造成经济损失2820元。 在昨日法庭公审中,孙权、孙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最后,莲湖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9条规定,认为孙氏兄弟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鉴于二人认罪态度较好,并对损坏的东西已进行了赔偿,酌情从轻处罚,做出了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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