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悲歌》追踪:湖北省林业局展开调查追查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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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8:15 汉网-武汉晨报 | ||
武汉晨报讯 (记者王征陈麒麟 实习生刘荔枝 殷娜)天门市佛子山镇村民肆意捕杀白鹭事件经本报曝光,引起了省林业部门高度重视,现已对此事件展开调查。 省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王松华昨日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此前,该局对此事并不知情,天门市林业部门从未就此事向省局汇报过。目前,他们将就此事展开调查,核实情况,追查责任。 省野生动物保护处有关工作人员也同时表示,此举已严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他们已着手对事件前后进行详细调查。 天门市下达“禁捕令” 公安、林业等部门进驻佛子山 天门市林业部门昨成立调查组,赶赴佛子山镇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制止捕杀行为。 该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刘千稳称,此前,他们就曾接到过报警电话,并到过佛子山镇进行过法规宣讲。昨日,该站已责成镇政府向各个村落下达“禁止捕杀白鹭及其幼鸟”的公告。 佛子山镇政府也相应出台《关于保护白鹭的通告》,并在各村张贴。《通告》中明确指出:林业、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保护白鹭的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捕杀、销售、贩运白鹭,违者,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同时按捕捉或购销白鹭的数量处以每只30元的罚款,属市场和餐饮业主的,同时吊销其营业执照。 与此同时,该站工作人员还协同当地警方组成专班进入密林,了解当前白鹭被捕杀的具体情况。他们对曾经捕杀过幼鸟的村民进行教育,并宣布,一旦再次发现有幼鸟被捕杀的情况,将一律按《野生动物保护法》打击、处罚。 据了解,截至记者发稿,捕杀行为暂已匿迹。 “我们一直管得很严” 佛子山镇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前日下午,佛子山镇副镇长曹信君、纪检书记李万祥及农办主任李治红,就该镇村民大肆捕杀白鹭事件接受了记者采访。(以下据现场录音整理) 问:额包山上栖息了数万只白鹭,你们知道吗? 答:你们说的白鹭是指“白号子”(当地人对白鹭的土称)吧?我们不太清楚,怎么会有这么多? 问:村民捕杀白鹭,你们知情吗? 答:确实不知情。白号子,我们的习惯是不吃的,也没有人向我们举报。(稍顿)好像是有人举报,天门市林业局已经派人去调查过了,已经要求村民不要捕杀了。 问:你们认为白鹭能吃吗? 答:白号子很瘦弱,也没有多少肉,再说这种鸟对农作物也无害。因此,一直以来当地村民是不捕杀它们的,更不会抓幼鸟。目前所发生的情况,可能是一些人太好奇了。鸟是绝对不能吃,我们一直管得很严。 问:当地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情况如何? 答:我们对宣传一直抓得很紧啊!镇委镇政府多次组织村领导学习保护法的内容,对青蛙、蛇一类明文禁止捕猎的动物,政府都会发公告,而像“捕杀青蛙/罚款十元”这样的标语,我们也是经常贴。 问:你们认为村民有义务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吗? 答:肯定是有义务的。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教育宣传,我们从没间断过,但这种宣传是有针对性的,没有普遍化,他们又能够懂多少呢?很多村民认为,只有明文规定的动物才是野生保护动物,对于其他动物尚缺乏认识。但他们毕竟没有用枪打,没有大批量捕杀啊! 问:发生如此大规模捕杀白鹭事件,是否可说是宣传不力造成的呢? 答:(一阵支支吾吾),这个,应该可以这样说吧,是不是能家喻户晓,那不敢保证,宣传力度可能有些问题吧…… 问:你们将如何恢复这一天然“鸟场”? 答:镇政府将进一步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就目前来讲,我们将协同市林业部门,加强对方场村白鹭的保护。我们保证,在几天内制止捕鸟行为。我们将与当地派出所合作,对还敢捕鸟的人给予严厉打击。武汉晨报特派记者王征 陈麒麟(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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