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丈夫”不满妻子与异性交往立约请求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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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8:27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毕卫通讯员崔遂川、王飞报道:前日,45岁的徐先生匆匆走进洪山区司法局,为约束妻子与异性交往协议公证,但遭工作人员拒绝。 据悉,徐妻平时经常与单位男同事和过去男同学交往,但徐认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并经常为此与妻争吵,甚至殴打妻子。每次吵后,妻子往往“收敛”一阵。前日清晨,徐见妻子晨练时,又与几个异性老相识聊天,遂气不打一处来,挥笔草就一份协议书 洪山区公证处副主任熊玉芬昨日向记者表示,因不能界定男女交往程度何为过密、不慎,该处无法对此协议公证。(文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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