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民调办为民解烦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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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8:29 扬子晚报 | ||
家庭矛盾、邻里之争、交通纠纷等生活中常见的各种民事纠纷,如今无需再为该找单位还是居委会还是派出所而烦心了。为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南京警方将专门设立解决这些问题的民事调解机构。作为试点,白下公安分局率先在14个派出所成立了民事纠纷调解办公室。昨天,记者来到5月6日首家成立的马府街派出所民事调解办公室,体验了它给社区治安带来的新变化。 记者走进民事调解办,就见迎面墙上贴着“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句心平气和”、“和为贵、忍为先”等标语,以及“调解网络示意图”等。一对婆媳和一位警察说说笑笑往外走,到了门口,老人家还握着警察的手不放,连说谢谢警察调解。 南京白下公安分局裴军局长告诉记者这样一件事。前几天,家住南京棉鞋营的朱先生心里很不舒服,他怀疑邻居单某发短信息骚扰他爱人,和单某在家门口吵了起来,并将单打伤,事发后,单某拨打报警电话,白下公安分局马府街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将当事双方请到所里的民事纠纷调解办公室。经过耐心工作,民警了解到,发信息的是个陌生人。一番调解后,朱先生赔偿了单某100多元钱医药费,并向单某赔礼道歉,双方误会消除。裴军局长说,民事纠纷看似小事,但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不好,往往还会引发刑事案件。在派出所设调解办、在分局设调解中心,使民事纠纷调处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大大缩短民事纠纷的调处周期,把社会矛盾尽可能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群众非常欢迎。 据介绍,调解办由富有经验的社区民警领衔,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街道司法助理、社区干部、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些有名望的人士均被吸收进来,参与调解工作,而事关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一些单位,如物业管理公司、水、电、气等部门的负责人也都是调解办公室的成员。这样一个组织,将使调解更加科学、公正、合理。据统计,马府街派出所5月6日先行试点以来,民调办已成功调解家庭、邻里、单位等各类民事纠纷16起,没有出现一起因对调解处理不满意而闹到分局的情况。通讯员 张蔚 记者 陈岩 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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