睾丸被割谁之过? 医院:自发坏死与诊治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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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9:13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频道7月4日消息 因下腹股沟疼痛入院治疗而被医院诊断为“附睾炎症”,10多天后才猛地发现诊断有误,由于耽误了治疗时间,已坏死的睾丸不得不切除。昨日,市民刘先生提出质疑:儿子睾丸被割到底是谁的错? 睾丸坏死无情切除 据刘先生称,去年6月1日,正值儿童节,他11岁的儿子刘健康(化名)因下腹股沟疼痛被送进了重庆市北碚区某医院。在医院门诊部,该院的谢医生目测了一下刘健康的患处,并诊断为“附睾炎症”;随后办理了入院手续。第2天,刘健康在医生的建议下,到该院B超室做了检查,仍认同先前谢医生的诊断———“附睾炎症”。 在医院治疗了10多日后,儿子病情却不见康复。当月17日,刘先生夫妇带儿子到重医附一院复查,其诊断结果却是“左睾丸扭转”引起发病,由于错过了发病后10—24小时内的最佳抢救时间,导致病变的睾丸组织已全部坏死,只能被无情地切除掉。刘先生认为,由于先前诊断“有误”,北碚这家医院误了自己儿子的终身,应对此负责。 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对此,医院方显然有不同的意见。该院副院长何某明确表示,患者在就医前就耽误了10—24小时以上的睾丸抢救时间,医院即使诊断正确也“回天无术”。据其称,根据该院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刘健康发病是在6月1日前“3天内”,也就是说刘健康是由于发病后未到医院及时就医才导致“睾丸坏死”的;至于医院在诊疗中是否有“过错”,何承认医生在接诊及B超检查时,的确因责任心不强及经验问题导致“误诊”为其它病———将睾丸扭转诊断为“附睾炎症”。 最后,医院方还出具了今年6月19日由北碚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报告,上面认为“睾丸坏死是疾病自身发展所造成与医方诊治无直接因果关系,患者起病3天左右就诊……”,故认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为此,何副院长表示,既然不是“医疗事故”,虽院方有诊断中的“过错”,但也不应对整个睾丸坏死及被切除负全部责任。 对医院的解释及“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刘健康的父母持不同意见。他们表示已委托律师准备相关材料,找市级的医疗鉴定机构重新进行鉴定。(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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