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游泳场馆准予重新开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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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12:49 东南快报 | ||
防疫部门:大多场馆未配备医务人员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体育局获悉,随着非典疫情的缓解,于5月2日关闭的营业性游泳场馆经有关部门批准将陆续开放。据悉,至昨日为止,共有12家游泳池通过相关审批手续陆续开业。 据了解,这12家游泳池分别是:省游泳跳水馆、省射击运动中心综合馆、外贸中心酒店游泳池、大梦山游泳池、省体校人民游泳池、闽江学院游泳池、钜东游泳池、金源国际大饭店游泳池、师大附中游泳池、左海游泳馆、台江区游泳池、翠湖山庄游泳池。 按照防疫部门规定,经批准开放的各游泳场所必须配备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对游泳者进入泳池前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登记。新规定同时还要求,水质卫生要有专人管理,每次开场前要将水温、气温、池水余氯等情况公布在告示牌上,并做到每周沉淀吸污两次以上。 但昨日记者暗访时发现,除了省游泳跳水馆有按规定进行消毒、体检外,几家小型游泳馆都是在执法部门来检查时才配备医务人员。市防疫站有关人员昨日告诉记者,对违规开放的游泳池,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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