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老师不授课 学生告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13:22 千华网-千山晚报

  千山晚报消息《就读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任课老师须保证学员课时,遵守授课时间……然而,任课老师却未按规定的时间授课。为此,学生孙某以授课老师不作为,将校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校方违约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500元,其它经济损失300元。日前,这起官司一审以学生胜诉告终。据铁东区人民法院介绍,因授课老师不作为而将学校告上法庭的案例在全国尚属罕见。

  铁东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10月,今年20岁的孙某与我市某成人教育学院签订了《就读协议书》,就读于该学院所开办的高中、大专课程班,并按规定如数缴纳了各学期学费。2001年5月至10月末,孙某开始学习《中国法制史》课程,授课老师系该学院外聘的老师,课讲至2001年7月上旬,此后直至孙某参加此门课程考试前,任课老师再没有到班上课。孙某及同班同学曾找到院方,提出此门任课老师未来上课的情况,但该学院始终没有解决。庭审中,校方承认听信了授课老师“课程于6月末讲完”的说法,至于授课是否完成他们不清楚。

  鉴于孙某与校方签订的就读协议中,关于对高教自考班任课老师的有关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对学员负责,保证课时质量”。第二条规定:“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自觉遵守授课时间和质量,不经研究批准,不准自行缺、停、补和调课”。法院认为,孙某与校方签订了就读协议,并如数缴纳了学费,校方应按照协议规定如期向学员孙某授课。但校方在向孙某讲授《中国法制史》课程时未能完成课时,学院违约,故对孙某要求校方赔偿合理的部分给予支持。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111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判决校方赔偿孙某经济损失500元,驳回孙某的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0元由学院承担。

  (刘素杰 李艾华 记者王兰)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新浪邮箱雄踞市场第一 真诚回馈用户全面扩容
  新东方口语听说速成 2004考研名师授课 司法考试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亲密接触,激烈搏杀,包你爽上“天堂”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search 彩屏手机 香水 笔记本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男子喜欢女性展示她对性的爱好,他们对女人的………
非常笑话
一酒楼老板要求小姐必须穿短裙,天气渐凉有人把裤…
图片
铃声
·[陈慧娴] 千千阕歌
·[熊天平] 火柴天堂
·[陈慧琳] 爱情来了
铃声搜索


专 题 活 动


企业服务
中医治愈甲亢疾病
关爱痛风病患者
专治强直性脊柱炎
关注糖尿病保健康


分 类 信 息
:全国名牌高校招生
   新浪分类全新改版
   春季旅游江苏行
华美启动"彩光"嫩肤
:全国特价酒店预订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关注两性健康
学习两性知识
加入缤纷下载,数万精彩图片铃声不限量任你下载,每条仅0.1元,让你的手机又酷又炫!
爆笑无比精彩无限,成人世界的快乐享受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下载。      
炫彩地带--和弦铃声彩图,10元包月下载      
情趣无限爆笑连连 令你笑口常开的非常笑话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