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里强暴14名少女 辽宁大学摧花恶魔终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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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16:1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6日电 2003年6月18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了鞍山中法对敦强的死刑判决,这个强奸校园少女14人、杀死两人的恶魔终于没能逃出法律的严厉制裁。郭强是怎样沦为恶魔的?辽宁经济日报在刑前专门采访了他。 据该报报道,郭强出生在江苏省一个普通的民家庭。17岁那年,他来到了辽宁省鞍山市,在一家馒头厂做力工。郭强既能干活又老实本份的人品让厂里一个叫马娟的鞍山女孩看 马娟的父母听说自已的宝贝女儿要嫁给一个没啥本事的乡下人,死活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马娟和郭强私奔了。在吉林省某地,俩人租房同居,后来马娟怀孕了。俩人想用这种生米做生熟饭的办法逼马娟的父母。然而,马娟的父母丝毫没让步,最后逼女儿做了流产。女儿终于屈服了,最终和郭强分手。 和马娟分手后,郭强开始痛恨女人,他发誓要报复女人。1997年5月28日,郭强来到鞍山师范学院的女厕所,潜伏在暗处等待时机。一个女孩进来了,郭强冲上去掐住了她的喉咙,强奸了她。因女孩一直反抗,最后郭强把她掐死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不知怎么搞的,我把她当成马娟了,就过去把她强奸了,最后又掐她的喉咙,直到把她掐死。”就这样,郭强在前后5年的时光里共强奸了14名少女。最残忍的是2002年11月的一天,他窜到一所学校,将在场的4名不满20岁的女孩用刀逼住。郭强将4人强奸后,又将她们身上的财物抢劫一空。 2002年4月,郭强在作案时被警方抓获。郭强一开始拒不招认,警方将他的精子进行了化验,他才不得不如实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2003年3月12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郭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面对法庭的判决,郭强没有提出上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回想起来我真是太傻了,完全用不着为一个马娟而丧失理智。然而,一切都晚了。6月18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了这个判决。(杨力 刘黎明 蓝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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