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争工程持枪行凶 恶性伤害致死命案破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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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16:35 新华网 | ||
一伙歹徒为争工程竟持左轮手枪(自制)、猎枪、砍刀等作案工具在山东东营市繁华街道追打一名男子,将男子伤害致死,并将路边的两名女子用枪击伤,制造了油城“5·11”血案。近日,这起影响极坏的故意伤害致死人命案被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和基地分局侦破,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警方从犯罪团伙成员手中缴获自制左轮手枪2支、猎枪4支、砍刀6把。 5月11日晚,在东营市胜泰路与胜兴街路口发生一起枪击案,一名男子和两名女子受伤,男子在送往医院后因失血过多死亡。滨海公安局和基地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艰苦侦查。5月23日、24日,民警们先后将涉嫌私藏作案枪支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和石某抓获。并以此为线索,于6月3日、14日,先后将犯罪嫌疑人谷红军(男,25岁,滨州市人,胜利油田某单位职工)、王玉国(男,29岁,无业人员,1999年6月3日因犯抢劫罪被东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柳小刚(又名柳小岗,男,29岁,无业人员)、张志刚(男,29岁,无业人员)、高金岭(男,29岁,胜利油田某单位职工)抓获。 经审理查明,今年5月初,犯罪嫌疑人高金岭、柳小刚、张志刚、王玉国、谷红军等人因承包胜利油田电厂工地一项工程与崔某某等人发生矛盾,高金岭等人遂携带刀、枪四处寻找崔某某等人报复。5月11日20时,高金岭、柳小刚、张志刚、王玉国、谷红军等人携带自制左轮手枪2支、猎枪4支、砍刀6把、匕首1把,乘坐两辆轿车在东营市东营区胜泰路“东北饺子馆”门口发现崔某某,张志刚开车从东面拦截,高金岭从车上下来用双管猎枪朝崔某某身后开枪射击,将正在路边的两名女子击伤。柳小刚、王玉国、高金岭等人追上去用枪逼住崔某某,用脚踹,把崔某某手中的匕首夺过来,将崔某某捅倒在地后驾车逃离现场。柳小刚、高金岭、张志刚为了长期躲藏,还花10万余元在利津县以别人的名字购买了一套住房。(文/李守坤 李烨 )(来源: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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