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首设廉政悬赏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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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07:31 大连晚报 | ||
开发区法院首设廉政悬赏举报本报记者 江宁 通讯员 谷东芳本报讯 日前,开发区人民法院加强反腐倡廉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法院干警的监督,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布的“10项禁令”的基础上,重申开发区法院制定的“6项特别规定”,开始实施“悬赏举报”,并将有关悬赏规定在开发区的媒体上公布于众。这在我市还是首次。早在去年7月份,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制定并实施了《反腐工作从“一”做起的特别规定》,要求全体干警“不准花当事人一分钱、不准吃当事人一顿饭、不准抽当事人一支烟、不准用当事人一分钱、不准求当事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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