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第一贪”被判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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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11:58 新闻晚报 | ||
新华社从1986 年开始受贿,到2002 年6月案发前,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经贸局原副局长、惠山区物资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华惕中,17年间先后142次受贿,受贿款合计162万余元。6月13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三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这是无锡市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查处数额最大的一起受贿案。 据检察机关侦查,现年53岁的华惕中利用其先后担任无锡县煤炭石油公司副经理、无锡县燃料公司经理、无锡县(后改为锡山市)物资局副局长、物资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锡山市木材公司总经理、惠山区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在采购、销售煤炭、支付应付款、考核、核定下属公司人员奖金、收取转制企业场地租赁费、管理集团公司资金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42次收受、索取下属企业和业务单位人员贿赂的现金人民币计146.14 万元、美金8200 元、港币8万元、有价证券3000 元以及价值1万余元的地板,合计人民币162.3544 万元。 华惕中还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其中他单独贪污6000 美元,与他人共同贪污25万元,个人实得5万元。 此外,他还有共计116万余元的财产和支出不能说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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