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治安须持专用证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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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11:58 新闻晚报 | ||
新华社这是山东省济南公安民警进行治安管理检查时必须主动出示的《治安管理检查证》。从7月6日起,济南市公安机关正式实行治安管理持专用证检查制度。该制度规定,只有从事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干警才能配发《治安管理检查证》,并且一人一证,不得转借、超范围使用。在进行治安管理检查时,民警必须有两人以上,主动出示《治安管理检查证》,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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