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揩去英雄的心中泪!(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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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13:31 哈尔滨日报 | ||||||
新闻背景:2002年5月30日下午,我市永兴装潢材料经销有限公司取款员安绍华,受单位指派到道外区北马路某银行提取5.5万元现金,在骑车返回的途中,被一个犯罪团伙的两名歹徒打伤,欲抢走装钱的皮包。安绍华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后与赶来的公安人员将其中一名歹徒抓获。保全了企业的巨款,犯罪团伙也被迅速破获。他的英勇事迹在我市各大新闻媒体上广为传播。 人残了,人也被企业打发了 在搏斗中,安绍华身负重伤:脑挫裂伤,左侧硬膜外血肿,左额骨骨折;左尺骨骨折。经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部门认定为重伤,十级残。由于在手术时使用了大量的激素,导致其双下肢骨股头坏死,被残联认定为肢体三级残。 拄着双拐的安绍华说,治疗期间,永兴公司为他支付了2万多元的医疗费和5000元钱的补助费。但半年后公司就以事假为由,停发了工资,依据是法医鉴定书上的“伤后疗六个月医疗终结”。而且,还不退还他的1500元抵押金。 渴望得到工伤待遇 事发后,安绍华一直期待获得工伤待遇,多次找公司询问申报工伤一事,但却被公司以种种借口将其打发了事。 据了解,根据《哈尔滨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有关规定,安绍华的行为属见义勇为,应认定为工伤。其所在的企业应在24小时内上报市劳动局,由工伤鉴定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提出伤残补助标准和等级,由所在企业支付伤残补助金及合理安排工伤待遇。 永兴公司没有按规定申报,总经理助理吴力说,“当时不知道怎么申报工伤。” “勇敢市民”竟申报逾年 让安绍华最寒心的是走了一年多的“勇敢市民申报路”。他说,肉体上的疼痛、经济上的损失,我还能忍受,可我应得到的荣誉却被有关部门一拖再拖,还说是小事。” 6月25日上午,记者随安绍华夫妇来到道外区委政法委,询问在半年前申报区“勇敢市民”的进展情况。一负责人对安绍华说:“我们不是不管你这事,主要是现在我们工作太忙,再过一个星期,我们抽出时间,研究这件事,有结果再给你回音。”安绍华听了非常高兴,他说,这是一年来最好的一次答复。 身陷窘境仍做好人 安绍华今年47岁,三口之家住在仅11平方米的小屋内。77岁的安母泪流满面地对记者说:“我家的顶梁柱倒了……”老安的爱人没工作,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儿子安涛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由于家遭突变,中考成绩很不理想。 邻居张大娘对记者说,他们穷到这份上,仍热心于公益事业,为方便居民健身,每晚将自家的录音机拿到小区广场播放舞曲;非典时期,还义务为居民楼道喷酒“过氧乙酸”。 邻居韩大爷说,安绍华是为企业负伤的,企业该把他当个功臣,让员工们知道“忠臣有好报”,怎么能推出不管呢?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安绍华的下一步将是什么样子?申报“勇敢市民”的事似乎看到了光明,但工伤待遇却没有着落。因为永兴装潢公司的“老总”没有出面,他的助理说:“我们的老总说了,可以到劳动局去问问,怎么办工伤。”市劳动局有关部门表示,安绍华可以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文/本报记者 于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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