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孩打工患绝症 状告工厂无保护索赔16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14:01 南方都市报 | ||
审理一直进行到晚上才结束,母亲搀扶着全身浮肿、异常虚弱的女儿走出法庭。 此事在湖南郴州引起极大关注,家乡各界帮助其到深圳状告厂方,索赔170万元 核心提示 当时仅14岁的湖南郴州女孩王冰(化名),今年2月12日借老乡身份证,偷偷离开家来到深圳福永镇一家塑胶工厂打工。3月26日,打工42天后的王冰突然患上怪病,后确诊为红斑 为治母病借身份证来深 7月3日,记者在福永镇一家小旅馆中,见到了王冰和她的母亲刘英(化名)。因为服用激素等药物控制病情,王冰全身浮肿,身体很虚弱。陪她一起来的人说,她刚刚回到郴州时说话还清楚,现经过不断治疗,体质很弱,头脑反应很迟钝。 刘英说,1994年她切除右肾,欠下医疗费8000元。随后,老公和她离婚,5岁的王冰归丈夫扶养。继母对她并不好,王冰搬到乡下和外婆一起住。2月7日,当时年仅14岁的王冰,为了挣钱给她治病,借了同乡一个姐妹陈某的身份证件,偷偷来到深圳打工。 打工42天后全身浮肿 2月12日,王冰进入了福永镇一家塑胶公司,做了车间一名普工。不久,她便浑身不适,全身浮肿,面部开始溃烂。3月26日,王冰病情加重。公司急忙将她送到了福永人民医院,老乡给她垫付了医疗费。那时,她还不清楚她得了什么病,只是脸上长了许多小痂,住院后,吃药打针,痂掉了可是却剩下了许多黑东西,还发着低烧。在工厂里做保安的老乡告诉她:“你一定是中毒了!”要她马上打电话给她妈妈。 治疗9天后,在4月3日,王冰怕工厂不给报销医疗费,感到无钱继续治病,坚决要求出院。而后,她领到几百元的工资,离开工厂。公司随后为她报销了1500多元的医疗费。此间,福永人民医院也采集她的血样,送到广州医院检验。4月3日,初步认定她患了红斑狼疮。但是当时王冰已经离开,没有拿到这份检验结果。 “这些事情,是我把女儿接回来后,女儿告诉我的,那时她的头脑还很清楚。”刘英说。 回家一直发烧确诊绝症 刘英说:“我在外面,根本不知道女儿去深圳打工,又住到了医院!”4月3日,她到老家来扫墓。一个女老乡哭着告诉她说:“你家孩子在深圳中毒住院了,你又没电话,孩子还是借了我老公1500元才住到医院的!”王冰的外婆告诉刘英,只知道孩子去打工了,不知道去了哪里。随后,她和同乡的老公联系上,得知女儿打工的工厂名字。她借了500元,4月5日赶到深圳,找到了女儿的工厂。“当时她脸和脚还都是肿的,脸上的黑痂还没完全掉,一边哭一边说‘妈妈,对不起,我本来想挣钱给你治病’。”刘英回忆说,当时王冰身上很烫。 母女两人回到郴州。刘英带女儿去看中医,吃中药,浮肿退了,但低烧一直没退。5月4日下午,王冰突发高烧,烧到40℃以上,刘英背着当时已经神志不清的王冰来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防非典时期,母女俩被当成非典患者,给隔离起来。5月5日下午,王冰住进了郴州铁路医院。刘英说女儿当时嘴巴乌黑,全身特别烫。医院最后确诊王冰患了系统性红斑狼疮。迄今为止,此病的病因在医学界尚未弄清。若要使病情得到控制,至少需要1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知道女儿的病情以后,刘英当场晕倒在医院。 法庭辩论·三项争议 王冰所患的病是因何而发?工厂有无违反相关法规雇用童工?在郴州市政府和市民的帮助下,王冰母女将王冰打工的厂方告上法庭。7月3日沙井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工厂车间有环境问题? 【控方】无保护措施使工人中毒 法庭上,王冰的代理律师说,王冰进厂时,工厂未对王冰进行身体检查就安排王冰在车间做普工,且并未给王冰采取任何劳动安全保护措施,让她将刚刚出炉的塑胶制品拿出让他人检查,终因油和塑胶中毒,全身浮肿,面部溃烂。王冰工作的车间虽然有空调,但有关负责人却不让打开。 代理律师称,王冰曾说,她当时拿出的产品还是热的。而产品的表面刚刚喷涂过油漆。在福永镇医院,王冰就被诊断为化学性皮炎、急性泌尿系感染,4月3日,初步诊断为红斑狼疮。因此,工厂对王冰患病负有责任,因此要求工厂赔偿王冰各种费用173万余元。 【辩方】防疫站检查环境全达标 该公司董事长、代理律师出庭辩护称:当时,把王冰送到医院后,医院也向宝安区卫生防疫站反映了问题。当天,卫生防疫站便派人来工厂检查王冰工作的车间,结果,卫生监测报告显示,王冰工作的车间环境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工厂自从1994年建厂,还没有发现职业病。随后,律师还当庭向法官出示了当时王冰工作的车间的照片。宝安区卫生防疫站经过检查,在监测报告上注明:“各作业点所测毒物项目没有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请继续做好劳动卫生工作。”辩方律师还说,王冰工作时是在2月份,根本不用开空调。对此,王冰的律师表示:防疫站监测的是事情发生后的卫生状况,对监测结果提出了异议。 厂方违规雇用童工? 【控方】厂方未核实就雇用童工 王冰的代理律师称,王冰当时未满16岁,工厂在她进厂时没有对她的身份进行核实。按照《国务院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第11条规定:凡是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伤残抚恤金。 王冰的代理律师还指出,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未成年人因工作遭致伤残的,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损害的赔偿责任。 【辩方】王冰的身份证难辨真伪 厂方则表示:员工入厂,都要提供健康证、未婚证或者结婚证、身份证等。当时,王冰所拿的身份证写着已经年满16周岁,而且,真人和相片的人非常相似,外人根本看不出来。现在公司依然对王冰的身份存有怀疑。王冰当时在车间里先做的是包装工,后做的是检货工,均没有接触喷漆。而专门的喷漆工,要戴上专业的防毒口罩的。所以,工厂环境根本不可能对王冰的身体健康造成什么影响。所以,对工厂雇用王冰,根本不存在故意雇用童工的企图。王冰的家庭特殊,是其父母等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应当承担监护责任。 记者在庭下看到,王冰所拿的身份证和其当时所提供的1寸照片极为相似。 病因与工厂有关系? 王冰所患的疾病是红斑狼疮,该病病因至今在医学界尚不清楚,如何证明王冰患病是由工厂环境造成的呢?当庭,厂方出示了大量的医学资料,证明该病在医学界至今也没有查清确定的病因,该病和遗传因素、内分泌因素、日晒、某些药物等都有一定的关联。没有证据证明王冰患病和公司环境有直接的必然联系。王冰的代理律师表示,王冰在工厂工作期间就患了该病,厂方也不能证明王冰患病和工厂环境没有关系。 7月4日开庭的最后,双方同意协调,但工厂方表示,出于同情和人道主意,公司愿意出3万元。但王冰一方表示无法接受。最后调解因赔偿数目悬殊,未能达成一致。法庭最后表示,将择日开庭宣判。 政府部门帮助市民打官司 王冰的遭遇令人同情,郴州政府部门对此事非常重视。郴州市妇联维权部部长、郴州电视台记者、当地司法局专门指派的李律师,以及当地医院的医生陪同王冰母女来到了深圳,状告王冰打工的公司。经过保安区法院、妇联的帮助,沙井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14岁少女深圳打工患怪病,无钱医治,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人们帮助。”5月9日,郴州电视台通过口播,向市民传达了这个信息。5月10日,一位法律工作者自愿为王冰提供法律援助。 5月10日,刘英和这位法律工作者来到深圳,找到工厂,希望工厂出钱来救助女儿。但工厂有关负责人表示,责任不清楚,公司工作环境没有问题,不能出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此后,为了给女儿讨钱,寻求法律帮助,刘英和当地法律界人士先后共6次来到深圳。 最后,出于同情,公司先给孩子拿出了1万元钱,让王冰先进行治病。此事也引起了宝安区、福永镇等有关部门的重视,有关领导出面积极协调此事,帮助母女寻求法律帮助。 5月13日,正是王冰满15岁的生日,郴州电视台记者林巍在铁路医院对王冰进行了采访。随后,郴州电视台连续报导了王冰的遭遇。《郴州日报》也写了一篇题为《母女情深》的报道。王冰的遭遇引起了当地市民的广泛关注。纷纷为其捐款,5月24日,郴州市一家名为步步高的大型超市,其全体员工在总经理赵震宇的倡议下,为王冰捐款近4000元。至今,捐款总额超过万元。 前日,已经返回郴州的郴州市区妇联维权部部长周己香告诉记者,王冰母女很可怜,在郴州属于非常需要帮助的人,她们向社会求助后,市民很是热心,捐款捐助她们,妇联和市团委等部门有责任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此外,他们感到沙井法庭的法官非常负责,相信此案能有个公正的结果。本版采写:本报记者梁永建本版摄影:本报记者柴春芽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