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嘢”水泥让老汉蹲茅草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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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15:54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7月7日讯 (记者莫仁力) 本想拆旧楼建新房,不料旧的拆了,新的却没法建成,一家人反而被迫住进路边临时搭建的简易草棚里,这都是“陋嘢”水泥惹的祸。7月5日,被风吹雨淋了9个月的博白县刘老汉向记者大倒苦水。 2002年9月份,博白县沙坡镇浪车村的刘老汉到该镇一卢姓水泥代销商处购买了19.5吨规格为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厂家为北流市某水泥厂),用于建新房。当年9月28 刘老汉当即向博白县工商局投诉,该局遂于11月8日对该批水泥进行抽样,委托广西技术监督局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于是,该局对卢某作出了罚款一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该批水泥被检为不合格后,刘老汉当即要求卢某及厂家赔偿其房屋造价、拆屋人工、伙食费和相关材料、误工费等共计7万元,但卢某和厂家却只愿意赔其购买“陋嘢”水泥所花的3000多元。双方各持己见,一直僵持不下,于是刘老汉一家不得不继续呆在草棚里。责编:蒋秋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莫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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