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钱还是到不了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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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07:19 潇湘晨报 | ||||
长沙南湖路森宇佳园1栋建筑工地前不久连续发生民工跳楼讨工资事件。昨日上午9点多,天心区劳动局召集承建方、包工头和民工进行协商。因为事先没有签定书面合同,民工有苦难言。 民工工资被拖欠 据民工代表郑正明介绍,包工头胡小勇口头承诺给他每月1800元的工资,按月结算,而像他这样和胡小勇达成口头协议的还有10人。工作满一个月后,他们就要求胡小勇付工资,但胡一直推托,直到6月18日才给了郑正明及他所带的5个人5000元,还欠1万元左右。 开发商介绍,他们负责将款项交给承建方,并且已经按照合同规定将该付款项支付给了承建方。承建方代表曹林生说,他们与包工头胡小勇也签了合同,规定了具体结算办法。现在他们给了胡小勇工程总额70%的工钱,共计15.7万元。 包工头闪烁其辞 对于郑正明所说的“口头承诺每月1800元工资、按月结算”一事,胡小勇矢口否认,并且说他们是按每天45元-50元的工资算帐,做得好有“千把元的奖金”。而至于拖欠工资一事,胡小勇开始说工资是一两个月结算一次,后改口说是工程结束才算。对于承建方所说的已经支付给了他70%款项的说法,胡小勇承认自己的确拿到了15万多元。 民工应签劳动合同 昨天下午,天心区劳动局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张铁成介绍,各方已初步达成协议,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承建方同意将剩下的30%款项预付给包工头,要求包工头也将拖欠民工的工钱一一结清。 而对于工资金额问题,张铁成说,由于民工与包工头之间只有口头协商而没有书面合同,所以劳动局也无法深入调解。张铁成说,相信不久之后相关部门也能出台这样一项规定,即施工前民工与包工头就签定书面合同,避免包工头拖欠工资,即使出了事,也能够得到法律的援助。 未签合同有苦难言 记者再次与曹林生联系时,曹称他们已经把剩下的30%的款项付给了包工头,包工头和民工仍在结帐。 记者随后又来到森宇佳园,在工地一间房子内,民工正围着包工头胡小勇争执,说克扣他们的工钱。郑正明拿出7月2日他们结算的帐单,记者看到上面共有32个民工的工钱,共38076元,扣除饭菜钱等后,郑的工资应为3500元。而郑说,现在按照胡小勇的算法,他们每个人每天都要少10元钱,他自己就会少1000多元钱。 记者在与民工交流的过程中,对于民工的指责不置一辞的胡小勇却一直向记者吼道:“现在不要采访!”郑正明很无奈地说,他们没有签书面合同,只能先拿到一笔钱再说了。本报记者 王书芳 实习生 夏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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