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获14亿元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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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07:26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长沙县被称为“三湘第一县”。昨日,该县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信用合作协议》,从2003年到2007年,国家开发银行将向长沙县提供信用合作额度14亿元,其中信用贷款(即负债项评审贷款)5亿元,债项评审项目贷款7亿元,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据了解,这是目前我省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中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最大的一笔贷款。从本月起,这些贷款资金将分期分批到位。 为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长沙县于去年10月通过该县星城建设投资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城建基础设施打捆项目贷款。今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同意给予星城建设投资公司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为该县重点工程开元西路、潇湘西路、开元东路的建设提供启动和建设资金。记者 皮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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