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交通秩序整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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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07:26 潇湘晨报 | ||
第一阶段(7月7日至8月10日) 1.充分发挥设立的17个城区外围分流点的作用(107国道大托铺路口、长沙大道洞井铺路口、319国道星沙收费站、107国道开元路口、牛角冲立交桥外),严禁大型过境客货车驶入城区;二环线以内除车站路、湘江大道、书院路、潇湘中路外,其他主干道禁止无通行证货车驶入;严禁拖拉机、叭叭车、人力三轮车、板车不按规定在城区道路行驶。 2.严禁摩托车在禁行区域或道路上行驶。 3.各辖区大队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取缔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违章行为。 4.在规定施工路段(点)必须看到执勤民警、协管员在干事、管理,充分发挥疏导作用。 5.在五一大道、芙蓉路有地下通道的地段,加强对行人横路违章的整治。 第二阶段(8月11日至9月10日) 1.加大对公交车、中巴、的士的行、停秩序管理,重点治理公交车不按站停靠、不按线路行驶,中巴、的士乱停上下客违章行为。 2.加大对八一路、解放路、中山路、蔡锷路、湘江大道、迎宾路、东风路、潇湘中路、麓山南路、车站路、五一大道、芙蓉路、劳动路、韶山路、银盆路、展览馆路、黄兴路、人民路等18条城区主干道的停车管理力度,凡是未设立咪表泊车和临时停靠标志的区域,严禁停放一切车辆。 3.加大灯光路口管理,各种机动车辆要严格按灯(信号灯)按线(标志标线)行驶,严禁跨越双黄线、强挤强插等违章行为。 4.加大对无牌无证车辆的查扣处罚力度,各辖区道路一经发现无牌无证车辆必须暂扣无牌车、拘留无证人。 5.四县(市)大队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 第三阶段(9月10日至10月15日) 1.集中整治公交车不按规定线路违章行驶;出租车不按站停靠或滞站候客等违章行为。 2.净化交通环境,加强对城区机动车乱鸣乱罚处罚力度,取缔摩的、叭叭车非法营运。 3.治理行人违章跨越隔离护栏或随意横穿道路等违章行为。 4.取缔复合自行车在城区主、次干道上行驶。 5.严禁车容不整、车况不良、脏乱差的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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