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类人员“法定不准出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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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07:27 潇湘晨报 | ||
本次“按需申领护照”试点,特别规定5类人员法定不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刑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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