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中法聘请执法监督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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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08:05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鞍山日报消息 (杨力 记者田玮) 4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鞍钢新钢铁公司职工王二江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为执法监督员。他将与同期聘任的21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行使市中级人民法院赋予的执法监督员权利,对我市两级法院队伍建设、执法执纪和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据介绍,监督员有权对“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刑讯逼供、仿造证据;故意拖延办案,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益;玩忽职守、造成错案等13条违反法官法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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