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悲剧重演——由九岁男孩溺水事件引发的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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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08:05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新闻事件 9岁男孩命丧游泳馆 6月29日,星期日,李秋野女士年仅9岁的儿子永远地离开了她。 7月1日,记者见到了李秋野女士,记者深知她此时的痛苦,但又不得不把话题引到她儿子身上。提起孩子当天出事的情景,她显得异常激动。 6月29日是星期日,我决定带儿子到游泳馆学游泳。为了让孩子接受正规的游泳训练,我特意选了一个有游泳教练的游泳馆。游泳馆里男、女部更衣室是分开的,由于孩子胆小,又从来没下过水,我对儿子放心不下。于是,向该游泳馆要求我和孩子一起从女更衣部进去,但我的要求遭到了反对。与此同时,游泳馆的经理主动要求领着我儿子从男更衣室进去。我曾多次嘱咐他们“看好我的孩子”,并叮嘱儿子“一定要听叔叔的话,换好衣服等妈妈。”可当我换好衣服走进游泳馆时,却没有看见自己的儿子。在游泳馆内找了一圈后,才发现儿子早已被人从游泳池里拖了上来,我当时吓得浑身抖成一团,儿子被紧急送往市中心医院抢救,可已是无力回天。 当晚,我和爱人抱头痛哭,我躺在床上怎么也不相信这是真的,前一天晚上我还喊“舟舟,洗脸洗脚”,怎么现在活蹦乱跳的儿子就没了。 在舟舟的姥爷家里,一张今年五一新照的“全家福”大幅照片,已经从墙上拿了下来。舟舟年过七旬的姥爷叹息着说:“我特意给外孙子起名叫‘洪舟’,希望外孙子遇到洪水的时候能得救,没想到,水却要了我外孙子的命……” 暗访 7家游泳馆5家有问题 4日,记者对我市的游泳馆进行了一次暗访。 当日中午,记者驱车来到千山我市游泳场馆较集中的地带,以普通泳客的身份来到一家游泳馆,只见游泳池里有数十人在欢快地嬉戏,但在偌大的游泳馆既没看到救生器材也没看到救生人员,记者不禁问这里的服务员:“这里有救生器材吗?”服务员含糊其词,不作回答。 当日记者共暗访7家游泳馆,深浅水区的标志几乎每个游泳馆都有,但救生器材的配置却不太让人满意,只看到有2家游泳馆配备了救生圈、救生杆、救生绳等必要的救生器材。 按照《辽宁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规定,深、浅水区应有明显的标志或隔离装置,浅水区水深不超过1.5米,各区域有池水深度的明显标志;每250平方米水域设有1个救护观察台;设有救护室并配备救生圈、救生杆、救生绳、急救箱等必要的救生设备以及药品和救护人员。人工游泳场所水上救生员按人均水域面积250平方米配备,天然游泳场所水上救生员按人均水域面积2500平方米配备。 声音 本月中旬检查游泳馆 针对今年泳客溺水事件和如何保障暑期游泳安全,记者专门采访了市体育局市场办公室周主任。 周主任表示,对于游泳场所的安全问题,体育局一向非常重视,在非典停业期间体育局市场办对鞍山市38家游泳馆的安全卫生状况进行了大规模的检查,检查合格一家开业一家。在检查过程中,大多数游泳馆的安全措施都已经到位,没有上岗证的救生员也安排参加7月9日举行的第三期救生员培训班。 周主任认为,单单管理部门重视是远远不够的,经营者和消费者也应该充分意识到游泳安全的重要性。“对于经营者方面要强调一个责任心的问题,要时刻克服麻痹心理。比如救生员在有泳客游泳的时候一定不能离开岗位去干其他事情,救生器材不能只用来应付检查。”而泳客自身也需要增强安全意识。比如,游泳场所规定心脏病患者禁入,但又不能要求泳池安排医生现场检查。这里就需要有心脏病的泳客衡量自身身体条件,量力而游了。另外,暑假即将来临,不少少年儿童也将加入到游泳大军的行列,未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一定要在家长的看护下下水游泳。 为了确保暑期游泳安全,7月中旬,市体育局将展开一次大规模的专项检查行动,对于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的游泳场所,查出一家,就地关闭,决不姑息迁就。 记者伏怡 栗明 短评 安全要牢记 舟舟事件让人心痛,舟舟妈妈的哭诉让人心酸,不论责任在谁,小舟舟稚嫩的生命永远不再复活,给这个家庭造成永远无法愈合的创伤。 注意安全听起来好像是老生常谈,但是安全真的来不得半点马虎大意。暑假即将来临,很多家长都希望孩子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有的家长在计划着让孩子外出旅游,有的准备让孩子学游泳……不论让孩子做什么,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千万别让舟舟事件再次发生。 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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