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婚前患怪病 诉讼离婚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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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08:05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怀疑妻子婚前隐瞒病史,一气之下,丈夫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日前,千山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离婚案,并从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出发驳回了男方诉讼请求。 据了解,小王经人介绍与女青年小赵恋爱,婚后生有一女。不久,小赵发现自己得了一种叫“硬皮症”的怪病,四处求医,未见好转,医疗费花了不少,为此,夫妻发生矛盾。一气之下,小赵回娘家居住,小王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理由是妻子婚前隐瞒病情。 法院审理认为,女方是在生完孩子后才发现并被确诊为“硬皮症”的,并非婚前所患,所以不能支持原告提出的被告在婚前隐瞒其患病史的说法。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妻子正在患病治疗期间,作为丈夫有责任和义务为其提供帮助。为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驳回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杨力 记者田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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