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不准尘土飞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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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08:1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7月7日讯(记者崔恒亮) 施工工地上不准再尘土飞扬,市建管局7月4日下发通知,要求下属各区、市建设局和各有关单位开展扬尘专项治理,如果造成扬尘污染,有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在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状况下,工地应当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应当采取对设备遮挡、材料洒水等防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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